「已泄漏之秘密不为秘密」....立委批:无法让人信服

马英九一审宣判无罪。(图/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自诉前总统马英九教唆泄密、加重诽谤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一审判决无罪,其中,法官认为「已泄漏之秘密不为秘密」,因此认定马英九并没有「教唆黄世铭再次泄密」的状况。对此,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则表示,无罪理由读起来只让外界觉得匪夷所思,又是一次「大水库理论运用,并认为今日无罪恐将引发另一波争议再起。

根据判决内容,法官将争点分为2大要点,其中,黄世铭在2013年8月31日与2013年9月1日分别呈交的《专案报告一》、《专案报告二》有何不同?有没有新增应秘密事项或柯建铭的个人资料?第2点,若有新增,黄世铭把《专案报告二》交给马英九,是否是被教唆?以及马英九是否有教唆之犯罪故意?

▲柯建铭召开记者会,表示会再上诉。(图/记者周宸亘摄)

不过,针对其中一项争点,「黄世铭夜奔总统府报告后,马英九有没有要他再到官邸详细报告」,法官认为「已泄漏之秘密不为秘密」,因此马英九并没有「教唆黄世铭再次泄密」的状况,也不能从黄世铭往上推论马英九教唆。

对此,徐永明表示,黄世铭第一次进官邸提供马「专案报告一」自行泄漏后,对马英九已不是秘密,相关文件就算改成「专案报二」,地院此解释根本是利用「大水库理论」含混「专案报告一」和「专案报二」都为秘密是事实,维护到如此地步,让人儍眼。

徐永明表示,就算黄世铭在本案当证人与在高院时的说词反复,马也曾在电台专访中讲过,「看到专案报告后,加上检察总长黄世铭的口头说明,还是对哪些人通电话,哪那些人有监听译文….有点疑惑,所以再请他来说明」。

「地院法官竟认为,高院对黄世铭案的判决文有误,马在9月1日根本没有可能再犯任何教唆泄密之罪」,徐永明痛批,这不知是法官故意视而不见,还是认为有黄世铭这个「余文」挡着就够了呢?

至于地院指出,不管是马英九或其随行秘书林有振向黄世铭请教「专案报告一」的通话中,都无法证明马英九有积极下达命令,要求黄世铭另外提出任何监听秘密。

对此,徐永明认为,法官此理由根本违背经验法则,若没有总统滥权明示或暗示,黄世铭何故再生出「专案报告二」做第二次报告呢?检视北院判马无罪的新闻稿与判决文,不只让人无法信服这些理由,更让人觉得法官本应「定纷止争」,但今日判决只是为社会徒增纷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