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发出旺中处分 苏蘅:下一届委员是处理执行问题

▲NCC主委苏蘅(中)、委员张时中(右)30日主持任内最后一次记者会

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30日举行第三届委员任内最后一次会议,确认了上周三旺中宽频并购中嘉有线电视决议内容,并迅速做成行政处分书。NCC强调,下一届委员要处理的是执行问题,如果蔡衍明不履行切割中天电视台等3项「附停止条件」,并购案就不会生效。 主委苏蘅则强调旺中案她不在乎个人毁誉,只要求自己做了什么事,她也再三澄清,审议旺中案绝无延宕。

NCC30日特别召开记者会,主委苏蘅与张时中委员共同出席。 NCC表示,旺中寛频于上周五(27日)函送25项承诺至该会,NCC审视后,认为申请者自行承诺事项皆具可执行性,经委员会议确认以附附款通过这项并购案。苏蘅表示,NCC最慢31日把处分书寄出,等旺中收到后并购案决议就开始生效。

NCC说,为健全产业发展、维护意见多元,旺中案附3项停止条件,分别为:(一)申请人及其关系人应与中天新闻台完全切割。(二)中国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完成营运计划变更,将中视新闻台变更为非新闻台。(三)中国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完成设立独立之新闻编审制度。申请者于成就停止条件,本案许可始能生效,若申请者未履行负担,或停止条件成就后又有违反,该会得废止原许可。

NCC参事黄金益说,中嘉网路拥有相当 数量订户,NCC才会做出这样的附停止条件,限制不能操控新闻频道

对于处分案是否违宪?NCC表示,切割中天新闻台没有保护财产权的问题,因为切割方法有很多种,是请旺中自己用他们可以接受的方式处理。NCC法务处长谢焕干表示,旺中宽频如果对处分不服可提出行政诉讼,NCC将会努力准备,谢焕干有信心的表示,以前碰到,NCC败诉不多,大都胜诉。但如果旺中胜诉,NCC 就必须重新审议,但NCC可再上诉最高行政法院。 另外,旺中宽频也可调整股东结构后重新送件,但 要看NCC如何认定,如果NCC认为属相同案件,则可维持原决议。

张时中委员表示,他因为与学生有承诺,已在3月向行政院提出辞呈,将在7月底离职返校任教。他表示,就他所知4位新委员中,至少有2位对NCC业务陌生,对业务的持续推动应没有问题。

对于外界质疑旺中案审了18个月有行政怠惰之嫌,苏蘅表示,大富并购凯擘案前后也是花了约15佪月。审议旺中案,NCC每周都有工作会报,包括跨部会调查等等,整个过程进行地毯式检视,才能在最后做成决议。绝对没有审议延宕之说。且魏学文委员因为心脏开刀,原本休养期是3个月,要到8月,他特别销假回来开会。

苏蘅在记者会中一度感性表示,她这两天整理办公室,整理出各种批评她资料有2大箱,她认为,社会上不同的声音都是台湾重要的正面、多元价值,即使是因为不了解而有偏颇的批评。她了解,进厨房就不要怕热,或许是有误解,但她认为怎样做事才重要,个人毁誉不重要。

她强调,社会上对旺中案有非常多各种论点,但NCC不会被不相关论点扰乱。蔡先生(蔡衍明)所说的一些话,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NCC审议是回到媒体本质,不做言论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