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贷470亿 杨文虎夫妇共判54年

润寅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审结,依诈欺银行等罪,将王音之(中)判刑28年,并科罚金6.5亿。(本报资料照片

润寅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审结,依诈欺银行等罪,将杨文虎判刑26年,并科罚金6亿。(本报资料照片)

号称「史上最大诈贷案」的润寅案,检调将逃亡海外负责人杨文虎、王音之夫妇逮捕回台受审,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审结,认定俩夫妇共向12家银行诈贷470亿多元,仍有43亿多元未归还,依诈欺银行等罪,将王女判刑28年,并科罚金6.5亿;杨男判刑26年,并科罚金6亿。

同案被告杨文虎夫妇的女儿杨宇晨,遭依灭证及洗钱罪判刑3年4月;转任律师的前台北地院法官黄呈熹也涉案,北院认定他共同犯湮灭、隐匿刑事证据罪及洗钱罪,将他判刑3年2月,并科罚金120万元。

未还款项达43亿

检方指控,杨文虎夫妇从2012年起到2019年,透过业务经理联系上市上柜公司面向银行贷款,再由会计作帐,假藉出售纺织用名义制作不实交易发票提货单据等向银行申贷。

杨文虎夫妇担任负责人的润寅集团旗下4家公司,用不实的买卖合约、统一发票等文件向星展、玉山等12家,申办国内外应收帐款融资外销放款银行贷款,共470亿964万2849元。其中虽经杨文虎夫妇为遮掩犯行而陆续偿还,但仍有未还款项43亿4300万9752元。

后来杨文虎夫妇逃亡海外,造成银行巨额呆帐美国以非法居留、洗钱疑虑为由逮捕夫妇二人,先后将杨、女遣返回台受审,羁押至今。

罚金可以劳役折抵

检方起诉后,北院今年10月19日一口气传唤142名当事人出庭,并连续2天在法院大礼堂审理,这也是2007年北院审理力霸掏空案后,再次在大礼堂开庭

北院昨日审结,斥责杨文虎等人对金融秩序产业经济犯罪情节重大,杨文虎依诈欺银行12罪及洗钱罪判刑26年,并科罚金6亿元,王音之犯罪情节较重,判刑28年,并科罚金6亿5000万元。2人并科罚金如果缴不出,可以易服最高3年的劳役折抵。

润寅集团旗下润寅、润琦易京扬、颐兆4家公司,因负责人执行业务违反银行法特别诈欺罪,各被判罚金5亿元、2亿元、3亿5000万元、1亿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