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家族第三代诈贷9.8亿 重判18年

▲泰山家族第三代诈贷重判。(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以外销泰山八宝粥、仙草蜜为主业的钦泰公司,董事长詹舜淇、妹妹詹雅琳涉嫌用不实的交易单据、信用状诈贷9.8亿元,2019年被起诉,2024年11月29日台北地方法院重判詹舜淇18年徒刑,并科罚金100万元、詹雅琳14年8月徒刑。

台湾钦泰国际公司前身是泰山的国际贸易部门,登记资本额为1亿元,由泰山詹家第三代成员詹舜淇担任董事长。

检调追查,钦泰国际自2014年3月起至2016年底,接下北京「华胜天成」公司要购买快闪记忆体的订单后,将订单转给开设于广东的纸上公司「高力」,并开具信用状,再以此信用状向14家银行借贷9.8亿元。

2019年检调发动搜索约谈后起诉,北院认为詹舜淇跟银行诈取贷款,并把部分款项帮在美国的子女购买房产、债留台湾,犯后狡饰、恶性重大,29日重判詹舜淇18年徒刑,并科罚金100万元、詹雅琳14年8月徒刑。

此外,北院判詹舜淇、詹雅琳共同没收7亿5千多万元台币,詹舜淇另没收美金359万9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