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企業第三代涉詐貸164億 詹舜淇、詹雅琳各判18年、14年8月

销售泰山八宝粥闻名的台湾钦泰国际董事长詹舜淇,被控与北京「华胜天成」公司勾串,开立假交易订单向14家银行诈贷164亿3千万元,台北地检署2019年依银行法等罪起诉詹舜淇、担任特助的胞妹詹雅琳,台北地方法院今判詹舜淇18年徒刑,并科罚金100万元、詹雅琳14年8月刑。

检方指控,詹舜淇利用泰山家族名义长期诈贷高额款项,还把其中360万元美金洗去美国收购饭店、债留台湾。检方调查,詹从2012年起,以从事电子零组件三角贸易为名,在香港注册成立钦泰公司,透过陆籍龚姓女友引荐普天公司在大陆的子公司巨龙公司高层,谋画假交易。

詹雅琳在香港成立供应商,由巨龙公司当客户,佯称向钦泰公司下单采购三星快闪记忆体晶圆、HTC手机、美光记忆体晶圆等产品,接着由詹雅琳指示业务制作假订单,向香港公司下单采购,依假发票向十多间银行申贷。

2013年起,詹舜淇与华胜天成伪造订单,向钦泰下订购买记忆卡等物品,钦泰再转向香港高力公司下订单进货,货物直接交付给普天、华胜。钦泰接获假订单后,依据普天等公司开立的信用状及订单,向多家银行申贷。

钦泰向各银行贷款794笔,约台币164亿3千余万元,直到2016年詹舜淇与龚女龃龉,龚女挪用香港公司款项导致周转不灵,全案才爆发。检方指出,詹舜淇2018年出售饭店后,把部分款项用来替子女在美国购买不动产,却在国内积欠高额债务,债留台湾且犯后狡饰,恶性重大。

北院审理时,詹姓兄妹不认罪。詹舜淇5年前获裁定1800万元交保,北院今年6月3日前裁定他再加保600万元,且命詹每晚持用专用手机拍摄自己面部照片传送至科技设备监控中心,否则将再羁押。

泰山企业第三代家族成员詹舜淇涉诈贷,台北地方法院今判他18年徒刑,并科罚金100万元。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