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馆工程涉诈贷3亿3800万! 陈庆男一审判6年10月
▲陈庆男今被高雄地院依诈欺取财等罪判处6年10月。(资料照/记者吴奕靖摄)
庆富集团子公司庆阳海洋公司承包国立海科馆工程被控诈贷,负责人陈庆男今天被高雄地院依诈欺取财等罪判处6年10月,庆阳海洋公司并科罚金新台币2000万元,全案可上诉。
同案其余被告庆富公司专案工程师梁耕华也依诈欺取财等罪判5年6月、建筑师许铭阳处1年9月、建筑师夏雯霖、建筑师彭信苍各处2年;建筑事务所协理郭一昌则无罪。
庆阳海洋公司科罚金2000万元,违反银行法犯罪所得1亿6713万元,发还被害人外,其余没收;被告共同诈欺所得7200万元没收。
庆阳海洋公司被控承揽「国立海洋科技博物馆兴建营运移转案」,陈庆男明知工程进度落后,自2015年7 月起接连3次指示梁耕华制作不实工程进度图,交由许、彭两名建筑师在进度证明书上用印,再由庆阳公司持向联贷的5家银行申请核拨工程款,陆续诈贷3亿3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