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馆工程涉诈贷3亿3800万! 陈庆男一审判6年10月

陈庆男今被高雄地院依诈欺取财等罪判处6年10月。(资料照/记者吴奕靖摄)

文/中央社记者程启峰高雄15日电

庆富集团公司庆阳海洋公司承包国立海科工程被控诈贷负责人陈庆男今天被高雄地院依诈欺取财等罪判处6年10月,庆阳海洋公司并科罚金新台币2000万元,全案可上诉。

同案其余被告庆富公司专案工程师梁耕华也依诈欺取财等罪判5年6月、建筑许铭阳处1年9月、建筑师夏雯霖、建筑师彭信苍各处2年;建筑事务所协理郭一昌则无罪。

庆阳海洋公司科罚金2000万元,违反银行犯罪所得1亿6713万元,发还被害人外,其余没收;被告共同诈欺所得7200万元没收。

庆阳海洋公司被控承揽「国立海洋科技博物馆兴建营运移转案」,陈庆男明知工程进度落后,自2015年7 月起接连3次指示梁耕华制作不实工程进度图,交由许、彭两名建筑师在进度证明书上用印,再由庆阳公司持向联贷的5家银行申请核拨工程款,陆续诈贷3亿3800万元。

本案雄检去年6月起诉陈庆男等6名被告,并对陈庆男求刑20年。陈庆男迄今仍因案在押。(编辑谢雅竹 )109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