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陈乔恩酒驾10万就交保?交保与罚金之差

陈乔恩酒驾谕令10万元交保请回,引发民众认为酒驾罚10万太轻,但交保跟罚金不一样,交保像保证金,是怕犯罪嫌疑人落跑,还不到刑责阶段。(图/翻摄陈乔恩微博、记者李毓康摄)

最近艺人陈乔恩酒驾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最后她被检方讯问后以10万元交保请回。在网路留言里,不少人认为「酒驾才罚10万也太轻」、「她身家上亿元,怎么交保金才10万」等等,似乎是认为处罚的过轻。可是,交保与处罚是不一样的事情。

交保就是「具保」的俗称,在法律上的用意是「确保刑事追诉、审判与执行都能实现」。有些犯罪嫌疑人被检警锁定以后,可能会认为自己最终一定会被起诉、判刑,就选择藏匿、跑路,以逃避检方起诉与之后的法官审判。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刑事诉讼法》规定「羁押」、「具保」、「责付」与「限制住居」等手段,让检察官、法官可以利用一定手段来强制、恫吓犯罪嫌疑人不能逃亡,留下来乖乖等候审判。

简单来说,交保让犯罪嫌疑人缴交一定的保证金,就像日常生活中交易会付的定金、保证金一样,押着一笔钱担保日后会遵守检警法院的约定、规矩,接受传唤到场而不逃亡。只要你乖,日后就把保证金退给你;如果犯罪嫌疑人敢逃走,就把这笔钱没收,让你在逃走的时候没钱花,心也痛。交保跟我们比较常听到的「羁押」,都是用来确保追诉、审判能够实现,差别只在手段的强烈性而已。

至于罚金,则是刑责的一种。

我们口头上常说犯罪会被抓去关,这个是坐牢,法律上叫做拘役或有期徒刑;而某些犯罪,罚钱会比把人抓起来关还有效,这种时候罚你钱让你怕,这个叫「罚金」。

所以,交保的意思根本不是「处罚」,就只是一种程序上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事后是会还你的(依照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还会加计利息返还);而罚金,就是货真价实的处罚,罚了之后收入国库,不会退还给你。

既然交保的人根本就还在等待审判,法律责任还没出现,这时候不应该有罚太重或太轻的批评基础。如果你在媒体上、网路上看到人家批评「酒驾才罚10万?」、「人命不值钱!」,这些人可能是误会了什么是交保了,你可以去留言告诉他们真相。

▲酒驾新闻层出不穷,图为去年台中金钱豹酒店小姐因酒驾撞死烘焙师,害对方家庭破碎。(图/中天新闻)

当然,交保的金额是不是恰当,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如果你觉得交保的金额过低、陈乔恩根本不会怕,我想是有道理的,但检察官根据事实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去衡量保证金,心中应该有他的一把尺在。

在我看来,确实犯罪嫌疑人本身的资力是一个保证金额的考量因素。对于一个富有资产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交保金额应该要上升,才能够在其心中产生恫吓的效力,但是资力也不应该是一个绝对值,而应该考量犯罪嫌疑人逃跑的可能性、犯后态度、犯罪的严重程度等等,遵守比例原则来决定保证金额的高低。例如,在一个轻微的财物毁损案件或着是公然侮辱案件,犯罪嫌疑人似乎没有逃亡的必要;就算其资产雄厚,在被害法益轻微、没有逃亡疑虑的情况下仍要求缴交高额的保证金,也不符比例原则。

以本案当事人陈乔恩是当红艺人的身分来看,在媒体曝光的程度不低,比起一般人而言,生活、行踪都更容易被发现,而且事业也在发展,为了无伤亡的酒驾案件抛弃一切身家似乎也难以想像,或许根本没有具保的必要,检察官可能考量她现在于台湾、中国两地会有工作往返,才订出一个金额要求她静候传唤与审判。

犯罪应该处罚,法院的判决也是可受公评之事。但在我们进入批判以前,应该先确保自己有独立、正确的认知,不要被错误流言给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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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