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断警腿10万交保 「无法证明是否故意」检不抗告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32岁的女子陈以恩日前因酒驾撞上值勤警员陈昭宏,导致对方右小腿截肢,引发众怒新北地院认为现阶段无法证明陈女是否故意撞人,且并没有逃逸或串证的可能,因此裁定10万元交保。对此,检方昨日(17日)决定不抗告,但会尽快侦办让真相水落石出。

▲▼警员陈昭宏经过7小时手术仍需截肢,他还是忍痛写下2行字感谢社会大众关心。(图/记者孙曜樟翻摄、翻摄自芦洲分局警政园地脸书

陈以恩16日上午酒驾行经台65线,辩称是「阳光刺眼」、「凌晨吃姜母鸭」,才会没有注意到正在摆放交通锥的芦洲交通分队员陈昭宏,这一撞导致对方被夹在两台车中间,双腿粉碎性骨折,经过7小时手术还是必需将右小腿截肢。

然而,新北地院认为,陈女事后不断忏悔,且肇事当时确实有酒精反应,无法证明是否为故意撞人,加上酒驾一事犯行明确但没有逃亡或串证之虞,因此裁定以10万元交保。

▲闯祸的陈女两度在镜头前鞠躬道歉,希望能获得警员家属谅解。(图/东森新闻

检方得知消息后经过讨论认为,现阶段确实无法证明陈女酒驾故意冲撞,17日决定不抗告,不过,会尽快侦办让事情真相水落石出,也好还给警员以及家属一个公道

据了解,陈以恩前年就因为酒驾遭吊销驾照,这次闯下大祸后虽然两度鞠躬道歉,也承诺会去探望受伤的警员,但还是引发社会各界一片挞伐。而陈昭宏经过治疗后17日上午已经清醒,并忍痛写下纸条感谢各界的关心,「谢谢大家我会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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