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与臭豆腐

作者陈忆君中央警察大学犯罪防治所博士生

臭豆腐就像猪血糕与蚵仔煎,被评为外国人眼中恶心食物,可如果我说臭豆腐是台湾文化之一,一个像是outsider的外国人,当然可以批评臭豆腐的恶心,说这是最低级的饮食文化。我会尊重这样的评论,就像我也尊重自以为优雅高级的鹅肝酱、牛排鲑鱼,因为文化的酝酿来自族群多年历史的累积。但我不会踏到别人的家园威胁着断交并去禁止别人吃鹅肝酱,说千百年来鹅权受到压迫,受到了多不「鹅道」的待遇

相同的,死刑就像是臭豆腐,那也是我们的文化,就算不是文化,那也是我们台湾多数人的选择。何谓文化?多数人的选择,不算是文化?说死刑不是文化,而是政治手段,那又如何?政治学章明义第一句就说:政治本就是治理众人之事。

我们都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如果一个死刑的法令被订定,有人明知故犯,使人受了苦难,难道不该受到处罚?如果担心冤狱、误判的产生,那么我们该检讨改进的难道不就是司法程序证据科学性

死刑的废除也不一定就是遏止暴力犯罪的神丹,如果亲身走过南非,南非废除了死刑,但是却拥有极高的犯罪率与强暴率。南非民众支持废死吗?问过的百姓,没一个同意。那么吃着鹅肝酱的人谁又关心南非妇女人权与安全?

制定死刑也不见得就会激发更多的暴力犯罪,观察一下中东卡达,受伊斯兰教影响,以眼还眼,血债血偿是古兰经所留传的文化,古兰经影响着立法,死刑存在许久,卡达与UAE却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

有人说顺应潮流者昌,说废死是一种潮流,是一种高文化内涵的表现,可当初毛泽东像神一样的引领着破四旧运动大家信奉着毛语录,这样的流行到现代来,早已被指责为中国的历史文化浩劫。

在没有相对的文化、环境、与民众素质作为配合,贸然的废除死刑,然道不怕开启了潘朵拉盒子,开启了人性的贪婪,像南非一样,成为历史中多数人的人权浩劫?

死刑被归为统治者用来统治人民的手段,并非替人民服务,但是我选择支持死刑,因为死刑让我得以有安全感,相信因果与司法会带来正义,相信死刑的吓阻效力,因为这些种种,所以我觉得跟多数人一样,死刑的存在实质上替人民服务。

台湾多数人支持死刑,为什么我们就要跟随西方的改变,而不能自己走出一条不同的路?强迫我们多数人要放弃选择的西方,不也是另一种文化霸凌

外国人不爱臭豆腐,不代表台湾人就不能吃臭豆腐。我在我的国家享受着臭豆腐,它可能味道不讨喜,但是怕的人可以不要碰。

我选择支持死刑。 我爱臭豆腐。

●作者陈忆君,中央警察大学犯罪防治所博士生。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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