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国会? 江宜桦:尊重立法院决定

行政院江宜桦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律师陈长文日前投书媒体建议解散国会解决当前政治僵局,行政院长江宜桦1日上午到立法院时表示,根据《宪法规定,解散国会之前,必须先由立法院对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这是宪政重要问题,但因行政院会是这过程中的当事人之一,通过不信任案是立法院职权,所以尊重立法院决定。

律师陈长文在媒体撰文表示,这次关说司法事件,已让台湾陷入宪政史上最严重僵局;如已别无他路可走,朝野应考虑透过倒阁并解散国会,让民意重新仲裁,让停顿的政府取得前进契机

今天是立法院第四度邀请江宜桦施政报告,面对上不了台的困境,江宜桦表示,希望能够依宪规定,进行必要施政报告与总质询。

至于国民党将再提抗告,立法院长王金平受访时不愿多谈,仅表示,「谢谢关心,一切依程序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