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厂工人胜诉免还款 江宜桦:尊重司法判决
劳动部向关厂工人追讨「贷款」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日上午宣判,12名关厂工人胜诉,不必退款给政府。行政院长江宜桦答询国民党立委林德福时指出,兴讼是依据法令的责任,等到收到判决书后会让劳动部妥善处理,强调「尊重司法判决」。
林德福质疑,法院判决12名关厂工人不用退还「贷款」,已经「还款」的其他劳工该做何感受?江宜桦指出,司法判决是针对不同个案,须先厘清判决理由,交劳动部处理相关配套。
高等法院认定劳动部以「贷款」名义,开放失业工人申请「关厂歇业失业劳工促进就业贷款」属于「补偿」,同时追讨时效只到2004年1月底就届满,因此判决12名工人不必还款。
包括联福制衣、福昌纺织电子、耀元电子、兴利纸业、东菱电子、太中工业等在内的业者,在17年前因恶意倒闭,导致员工领不到薪水和退休金,原本当年政府允诺会「代位求偿」,于是先给一笔钱当作薪资补偿,没想到后来又来追讨这笔钱,甚至连同家属、保证人等一同提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决,关厂工人案中的12名工人,不必偿还劳动部追讨的贷款。对此,劳动力发展署署长廖为仁表示,待收到判决书了解原因后,再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