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摩铁「纯聊天」 刑警偷吃同乡人妻…LINE裸照泄奸情

高雄一名刑警与一名同乡旧识发生婚外情,多次上摩铁嘿咻。(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庄姓刑警于前年与同乡的青梅竹马许姓女子相遇,进而发生婚外情,并多次到摩铁偷情,女方甚至还透过LINE传裸照给庄男,结果遭庄妻发现后以电话告知其丈夫奸情因而曝光。事后,许夫不甘戴绿帽,向刑警求偿100万元慰抚金。高雄地院审判被告须赔偿30万元;高雄高分院23日维持原判全案定谳。

一审判决指出,许女与庄姓刑警是同村旧识,私下互有往来;庄妻于104年2月间在丈夫手机的LINE中发现许女的裸照,打电话给许夫并告知2人奸情私下有不正当关系存在。在丈夫多次追问下,许女终於坦承,确实和庄男发生婚外情,并曾与对方前往摩铁入住休息2次。

事后,愤怒的人夫向庄男所任职的分局督察组检举并提出告诉;许夫控诉,控诉庄男身为执法人员且有家室,竟与人妻发生不伦恋情性行为,破坏他婚姻生活之圆满安定,致其精神上痛苦不堪,应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被告辩称,他与许女为旧识,但2人只是一般朋友间正常交际往来,并无破坏他人婚姻生活之意图;而且,他虽与对方2度到汽车旅馆休息,但都是「纯聊天」,只是因为不想被人看到而引起误会,所以才到汽车旅馆;再加上,于104年被控妨害家庭案件已获雄检不起诉处分,否认有侵权行为

高雄地院认为,许女到庭时证称,2人于101 年后开始用脸书或LINE联络,后来被告转任刑警,工作压力大,需要红粉知己倾诉,而其妻无法帮他纾解工作压力,所以2人就更常见面,之后就有发生性行为;且被告手机也存有对方裸照,证明2人关系匪浅,判庄男应赔偿30万元。高雄高分院23日维持原判,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