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湖包租公砍妻竟无保请回 士林地院今更裁羁押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市内湖区46岁李姓包租公疑酒后与颜姓妻子发生争吵,持水果刀切断其颈动脉气管,随后自刺左胸口,2人送医后颜妻伤重不治,李男21日办理出院后,随即遭士林地检署声押,不过法官认定,李男无羁押理由,裁定无保请回,但检方不服提抗告。经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发回,士林地院今天更裁羁押。

李男插管住院治疗多日,21日出院立即遭移送士林地检署。李男到案后曾供称,只记得与妻子在客厅喝酒,但不记得为何争吵,对于是否持刀砍妻,他仅回「好像有」,讯后,被依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声请羁押。不过,士林地院法官认为,李男自残、身受重伤,出院后就到案,无逃亡迹象,且此案因无共犯,无勾串之虞,没有羁押理由,因此裁定无保请回,检方不服提出抗告,由台湾高院撤销发回。

士林地院裁定指出,李男涉犯刑法第271条第1项杀人罪嫌,另又涉犯最轻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可预期李男如遭判决有罪将受长期自由刑,且他在警询侦讯时的供述有明显矛盾、避重就轻的情形;另外,李男出院后,虽在23日又自行入院精神科病房,但并非因危及生命安全疾病而入院治疗,就其身体状况而言,并无因罹病而无法造成逃亡的事实。因此,堪认李男所涉为重罪,有相当理由认有逃亡之虞,再加上被告所涉杀人罪嫌乃严重侵害个人法益影响社会治安之犯罪,认有羁押之必要性。

警方调查,李男父亲原拥有该处大片农地,多年前与建商合建该社区李父去世后,李男与哥哥分得该社区一楼,靠收租金过活,6年多前与颜姓女子结婚,但2人感情不睦,颜女4年前更曾报案遭殴打,双方互控伤害。警消当天凌晨2时许接获一通电话,仅发出女子哀号声随即挂断,回拨也无任何回应,最后依据发话地点赶抵现场,发现2人已双双倒卧在客厅,浑身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