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杀人无保请回 今再开声押庭他遭裁定羁押

桃园市平镇区46岁陈姓男子在国庆日凌晨,因为口角纠纷拿刀刺死45岁胡姓男子,却无保请回,16日法院再开押庭,陈提早到场。(赖佑维摄)

桃园市平镇区46岁陈姓男子在国庆日凌晨,因为口角纠纷,拿刀刺死45岁胡姓男子。检方押后,桃园地方法院法官认为,陈是「酒后冲动」非故意,检方提起抗告成功。地院16日下午3时开声押庭,裁定羁押不禁见。

陈国庆日时,因口角纠纷,涉嫌酒后拿刀刺死胡姓男子,遭警方逮捕后,检方声请羁押,但当时法官认为,陈男是酒后犯行,一时冲突导致,难以臆测行为结果,且难认有逃亡之虞,所以没有羁押必要,裁定无保请回,并限制住居

检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院15日撤销原判决,桃园地院16日下午3时开声押庭,陈提早半小时到场,他说,无保请回后,因为要照顾读大学女儿,还是持续工作,否则没工作女儿就没饭吃,这几天作息,他也去申请低收,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来。至于当天是否冲动?他则说,进入司法程序不愿多谈。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涉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之虞,因此羁押不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