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恋越南女子 莽男醋劲大发利刃刺入情敌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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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戴姓男子去年因故结识越南阮氏女子,他时常騒扰她并牵怒杀死她的同居人台湾高等法院维持原判决,认定戴男犯罪后毫无悔意,视人命草芥,依杀人罪将他判刑14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戴男与死者汤姓男子原不相识,他因结识当时与汤同居的越南籍女子阮氏,戴经常拨打电话或至树林火车站骚扰在该处卖菜的阮氏,阮氏不堪其扰,曾将戴的来电交予汤男接听,双方曾爆发口角

去年3月25日中午,戴男行经新北市树林区佳园路3段,刚好遇到汤男,2人又发生争执并至该处路中发生拉扯,戴用尖锐铁片猛力朝汤右胸下方往上刺入,造成汤的主动脉肺脏肝脏锐器伤,血胸出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