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富造海军猎雷舰「诈贷63亿」!老董陈庆男二审仍重判25年

庆富造船承揽海军雷舰,涉嫌诈贷63亿,老董陈庆男二审仍遭判刑25年。(资料照/记者吴奕靖摄)

记者洪靖宜、陈羿妏/高雄报导

庆富造船集团2014年间承揽国防部海军猎雷舰案,遭爆涉诈贷63亿元,案经调查一审高雄地院依违反《银行法》、伪造文书等罪,将庆富老董陈庆男判刑25年,并科罚金1亿500万元,另外其妻子卢昭霞则判刑1年6月、前执行长简良鉴判6月,得易科罚金,庆富公司判罚金2亿8000万。案经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刑度,可上诉。

回顾整起事发经过,庆富造船于2014年间标得国防部海军猎雷舰案,然而,老董陈庆男、其子陈伟志以及执行长简良鉴,明知庆富有资金缺口,仍伪造不实采购合约商业发票,分别向9间银行诈取「过渡性融资贷款」,并且4次办理虚伪增资,将庆富的资本额从5亿3000万元增加到40亿元,增资后将钱迅速转出,并向联合授信银行诈贷约台币63亿余元。

全案爆发后,高雄地检署着手侦办,经调查,发现实际投入造舰款项仅2亿5680万元,仍有21亿元流向不明;2018年2月检方起诉时曾痛批,「庆富案让海军的逾十年国造猎雷舰案心血毁于一旦,还让损失由联贷银行团承担」,因此讯后依诈欺、背信、伪造文书,以及违反《银行法》、《公司法》、《营业秘密法》等罪嫌,正式起诉陈庆男、陈伟志、简良鉴等人。此外,陈伟志在2018年6月弃保潜逃,遭高雄地院通缉,更被调查局列为重大经济逃犯,目前下落仍不明。

一审高雄地院审理后,依违反《银行法》、伪造文书等罪,判老董陈庆男25年刑期,并科罚金1亿500万元;另判陈卢昭霞1年6个月徒刑、简良鉴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顾问李维峰无罪,庆富公司也被判罚金2亿8000万元。

对此,案经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今宣判,上诉驳回,维持一审刑度,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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