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指台湾早「送中」 陆委会驳:己方人员不遣送与香港不同

大陆委员会主委陈明通。(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香港「反送中」游行绿营人物纷纷力挺,不过国民党政策会前执行长蔡正元在脸书表示,台湾10年前就有《送中条例》了。对此陆委会10日晚间发布新闻稿驳斥,指两岸仅有犯罪司法互助的共打协议,并将「己方人民不遣送」的原则纳入,跟香港逃犯条例内容完全不同,相关言论根本是刻意曲解误导的说法。

陆委会说明指出,为了保障两岸人民权益,维护交流秩序,两岸在2009年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香港反送中游行当晚群众撤离时,警察与民众发生肢体冲突。(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但陆委会强调,由于中国大陆的司法水平与我方存有严重落差,我方坚持两岸共打协议依国际司法互助惯例,将「己方人民不遣送」的原则纳入,所以不会有任何一位国人会因此协议被送至中国大陆受审,甚至对于国人在境外所涉犯罪,政府也向其他国家积极争取遣送回台受审,并没有「送中」的问题。

因此陆委会重申,这和香港逃犯条例,任何在港人士都可能面临「送中」的威胁,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有人指台湾早有送中条例,完全是刻意曲解及混淆视听的说法。

▲香港反送中游行民众群聚抗议。(图/路透社

据了解,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因担忧条例通过后,政治犯也能被送往北京受审,号召香港人在9日走上街头,举办反对修订《逃犯条例》游行(又称「反送中」),引发外界议论

不过,蔡正元在脸书上贴文表示,苏贞昌和一群绿人也跟着香港人「反送中」,还讲了一堆「台湾不能成为香港」,韩国瑜只讲了「不了解香港反送中」,就被ㄧ些三脚猫绿色律师骂得狗血喷头。

蔡正元表示,苏贞昌和这些台独绿人,睁眼说瞎话,台湾早就有「送中条例」,全名叫做「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他说,2009年签订至今已十年,难道台湾也香港化十年了吗?

▲蔡正元。(图/记者李毓康摄)

针对反送中游行,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0日上午表示,逃犯条例修订草案,12日将如期在立法会恢复二读。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方面说明,条例草案只涵盖刑度7年或以上的最严重罪行。而在处理移交请求前,这些罪行必须同时是香港和「提出请求的司法管辖区法例内明订的罪行。

港府发言人还说,这些严重的刑事罪行「都不涉及集会、新闻、言论、学术自由或出版自由」。此外「政治罪行不移交」,或因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而被检控也不移交。同时,在「基本法」保障下,香港特区的法庭「可在免受任何干预的情况下,独立行使司法权力」。

但香港泛民主派人士担忧,政治犯可能会被透过这项法律,被引渡至北京受审,更担心此修法将破坏「一国两制精神」,原因在于,他们并不信任大陆的司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