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利贷掏空校产? 永达董事五鬼搬运…借2400万要还4200万

高教工会指出,永达技术学院在停办期间仍挪移校产、用高利贷掏空永达校产,董事亲属借永达2400万,六年后要永达还4200万。(图/高教工会提供)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永达技术学院从2014年停起办。高教工会今(26日)指出,该校竟在无任何经营之下,仍致使公共校产溢流数亿元,并再透过该自家人债权身分法院申请「支付命令」,使自家人能取得学校的巨额债权,达到五鬼搬运校产的目的。高教公会呼吁教育部应派人查帐。

根据屏东地方法院 108 年司促字第 4529 号支付命令裁定,谢碧霜(永达学校董事长谢金龙之二亲等亲属)即以债权人身份,命永达技术学院不但要偿还既有借款2410万元,而且逐年还要累积高额利息违约金,六年后学校除须偿还2410万本金外,另须支付高达1807万元的利息与违约金,达4217万之谱。而李欣洁(学校董事之一亲等亲属)也提起300万元的支付命令,并同样要求巨额违约金。

▲永达技术学院。(图/翻摄自Google Map)高教工会进一步指出,若按债权人此主张,永达学校在第六年以后偿还该笔借贷款项,则每年竟须加码高达20%的巨额利息与违约金给该债权人,把校产转手即可放入自己口袋。以谢碧霜所借贷之金额来计算,也就是原本本金2410万的借贷款,六年后学校则需「连本带利带违约金」偿还4217万的惊人数额

高教工会说明,究竟一所已经停办五年的学校,学校董事会为什么可以同意谢碧霜及李欣洁此等显失公平、极其不合理的吸血借贷契约?而且借贷来源竟是自家人,形同把校产订约送给董事家人的背信犯罪,教育部却为何放任学校董事会于停办阶段,仍然持续可以「向董事自身亲属借钱」之方式,订定高额的违约金数额试图移转校产为私产,也置之不理,直到今天到了强制解散前的尾声,放任董事都已订好契约把校产掏空了,才假装介入?呼吁教育部应尽速查证,并公开调查结果

▲▼高教工会批永达董事,是在用高利贷掏空校产,借2400万要还4200万 。(图/高教工会提供)

对此,教育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专门委员柯今尉指出,永达董事会106年向谢碧霜借款2,700万元,经查该份借据是谢金龙以永达董事长名义签署。惟谢金龙于107年1月8日起始担任董事,并于107年1月26日当选董事长,签署借据时并不具备永达技术学院董事会法定代理人身分,有伪造文书之嫌,故此笔借款应属私人间之借贷行为,与学校、法人无关,所以学校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另外,柯今尉也说,学校未经教育部同意向外界新增借款等相关违失情节,教育部已在今年5月13日派员会同会计师至学校查帐,并于5月29日将董事会不法情事函送屏东地方法院,并请法院尽速解散永达技术学院董事会第17届全体董事职务。本案目前由法院审理中,教育部后续将依法院裁定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