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达掏空案赔偿大逆转 更审改判董监事赔7千余万元

博达掏空案,高院更审改判监事须赔偿7千余万元。(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股票上市公司博达科技掏空案,证券投资人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案发后向博达的董监事等人起诉求偿。一二审均判决免赔,案经撤销发回更审,高等法院7日更一审宣判,改判博达董事陈韵如、监事赖哲贤2人须分别负担赔偿1534万余元、5551万余元,合计判赔7086万余元。可上诉。

博达科技公司于1991年由当时的董事长叶素菲创立,1999年获颁国家磐石奖,当年底以每股85.5元挂牌上市。公司财报对外宣称拥有独步全球砷化镓生产技术,且各大企业争相入股,手上订单满到3年内都做不完。但财报假象在2004年6月破灭,当月份公司负债近30亿元而跳票,股票随即被打入全额交割股,一周后就停止交易。

博达神话破灭后,董事长叶素菲随即被士林地检署侦办,并声押获准,被提起公诉。2009年11月间,叶素菲遭判刑14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8000万元定谳,隔月即进入桃园女子监狱服刑,而后转至台中监外分监,日前虽声请假释,但未获准。

至于民事赔偿部分,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代受害投资人求偿,高等法院2015年间二审判决叶素菲、博达公司、叶素菲胞弟叶孟屏叶孟川等博达高层、董监事等10多人应连带赔偿受害投资人近54亿元。目前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另外投保中心也向博达的董事陈韵如、监事赖哲贤等人求偿。一二审均未判准赔偿,案经撤销发回后,高等法院7日更一审宣判,更审法院改认定未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履行其法定董、监事职务致博达公司财务损失,必须赔偿,经过计算后,判决陈韵如、赖哲贤2人须分别负担赔偿1534万余元、5551万余元,合计判赔7086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