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请前男友「叫起床」 赖床30分…竟惨遭性侵

台北一名17岁少女前男友叫她起床,却遭到性侵。(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17岁少女于去年10月间要求蔡姓前男友到其租屋处叫她起床上班;不过,对方从清晨5时30分到6时许,期间不断尝试唤醒她,但少女仍不断赖床。没想到,蔡男女方怎么也叫不醒,竟临时起意对她性侵得逞;到案后,他坦承所有犯行,并获少女家长原谅,仍被士林地院强制性交罪处1年10月有期徒刑。

据《苹果日报》报导,被告与少女当时虽然已分手,但仍保有联络被害人也未将租屋处的备份钥匙取回;案发前,她要求蔡男于早晨到住处叫她起床,但即使对方持续叫了半小时,她仍不断赖床,没想到却遭性侵。

男方到案后对所有犯行坦承不讳,也积极取得女方父亲原谅,蔡男的委任律师法院请求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给予缓刑。

报导指出,士林地院认为,蔡男背弃被害人之信任强行性侵得逞,虽然辩称只是一时冲动,并非预谋,但其行为已经造成少女心理创商,侵害程度并非细微,故无法缓刑,依强制性交罪判处1年10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士林地方法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