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尾随进公厕!色翁性侵国一女 竟还登门「叫起床」

公厕经常成为治安死角。(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64岁的陈姓男子于今年3月间,在住处附近的公园认识一名13岁国一少女不料,他对女学生心存歹念,竟于4月时3度尾随对方进入公园厕所,并不顾女方反抗性侵得逞,甚至还趁被害人父亲不在家,直接登门入室叫她起床。新北地院21日宣判,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男子10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被告于今年3月间在新北市板桥住家附近的一座公园,向被害少女搭讪,言谈间发现对方来自单亲家庭,因此反应较慢,认为有机可趁,竟于4月间3度尾随女学生到公园内的公共厕所,趁她开门时突然闯入,并强行性侵得逞。

事后,陈男得知被害人父亲平常都上大夜班,常留少女一人在家,竟色胆包天,趁着对方家长还未下班时,于凌晨之际登门入室,叫她起床还主动接送上学。但过程房东撞见,并通知女学生父亲,于是他某日提早下班回家,果然发现家里陌生人报警后才意外得知女儿遭到性侵。

新北地院开庭后,陈男否认有性侵少女,还辩称2人为合意性交,且自己以为对方已满18岁,不知道她才就读国中。不过,法官认为,男子曾见过被害人穿着校服明白显示她还在就读国中,且女学生并无诬赖被告之动机,因此不采信其说词,21日依3次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月。全案可上诉。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