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邻居尾随女大生进屋性侵 还逼他男友「刮腿毛」

▲郑姓男子侵入女大生家中,性侵对方得逞,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7月,二审维持判决。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郑姓男子尾随女大生小莉化名),再侵入她家中将男友捆绑,性侵对方得逞,甚至还因为看不惯小莉男友的脚毛,要男方当面刮掉。台中地院一审依强盗强制性交、强制罪判郑男12年7个月徒刑,其中7月得易科罚金;郑男不服再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合议庭认为,郑男至今未和被害2人合解,足见恶行重大,因此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判决书指出,郑姓男子与小莉是住在同公寓的邻居,没想到郑男2017年8月2日下午4时许竟尾随住4楼的小莉,再侵入家中喝令「不要动、不要讲话、要抢劫」等语,抢走屋内财物2千元,之后还不满足,居然将小莉男友以胶带捆绑后,再对小莉伸出狼爪。他还要求女大生必须配合他拍下亲嘴照留念,日后得以向朋友炫耀。

由于小莉男友身形弱小,对于郑男的手段无力反击,过程中还因为脚毛被看不顺眼遭对方刮除,直到逮到空档才得以挣脱,并持从郑男口袋掉出的水果刀反击,逃出公寓大声呼救,经附近居民听见通报警方合力将郑男逮捕。

郑姓男子矢口否认有强盗的犯行辩称,「如果我要抢劫,就把他们绑起来,直接拿钥匙机车拿钱离开就好,我当时只是想找女生讲讲话,后来控制不了自己的性冲动,才非礼对方。」法官审理后认为,郑男犯罪手段恶劣,行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且造成2名被害人身心重创,因此二审合议庭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依强盗和强制性交、强制罪判他12年7个月徒刑,其中7月得易科罚金,除了强制罪部分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