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女遭3友人拉进公厕OO 男友竟也加入「5P群交」!法官斥近乎性侵
▲法官形容案情近乎性侵。(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香港12岁少女小橙(化名)于2017年1月陪同男友到新翠商场,期间被男友的3名朋友推入男厕,要她口交和进行性行为。男友知悉后,不但没有保护小橙,还一同「参与」,事后更恐吓不可报警,否则她会被绑架或死于车祸。小橙最终告知社工报案,4名男子昨(16)日承认非法性交等10罪。
根据《香港01》报导,小橙于2017年1月26日应约到大围新翠商场,与4名被告一起喝啤酒聊天。到了凌晨时分,其中一名男子A将小橙拉进男厕,两人发生性行为和口交,另一名男子B则在一旁观看。A男离开男厕后,C男和B男轮流进入,与小橙发生口交等性行为,男友更是参与其中。案情指,4人在过程中均没有戴上保险套。
▲香港新翠商场 。(图/翻摄自官网)
事发后,男友相约小橙到酒吧见面,随后在后巷中警告小橙,不准将此事告知他人,亦不可报警,否则小橙会死于车祸或被绑架。虽然小橙感到害怕,但仍于同年3月向社工透露事件,因担心父母知悉事件,一度拒绝报警,最后在社工劝说下,于同年7月报警。4名被告先后被捕。
据报导,小橙男友在案发时为19岁、另2男为22岁、1男24岁。4人均承认非礼、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向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和刑事恐吓等共10罪。辩方求情指,4名被告均感后悔,其中次被告透过大律师向事主和事主家人道歉。
法官坦言案情近乎性侵,指难以想像案发时仅12岁9个月大的女事主,会愿意和4名被告在公厕内轮流性交。法官先为首次被告索取劳教中心报告,全部被告须还押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