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逾10男友还怀孕 少女不满堕胎 竟控遭父性侵
少女疑似不满被父亲带去堕胎,竟控告父亲性侵。(图/Times of India Blogs)
台北市1名国中少女交了10几名男友,并与其中2男发生性关系,更怀了小孩,遭父亲发现带到医院堕胎。事后,少女在脸书上泣诉,父亲因不满他怀孕,竟以「惩罚」为由,多次性侵少女泄欲,母亲因而提告。
据《东森新闻云》报导,这名现年17岁的少女,自幼父母离异,2013年间因不服母亲严厉管教,独自搬到在淡水的父亲家中,也在与父亲同住期间透露,曾在姨婆家寄居时,遭到当时年仅15、16岁舅舅性侵。父亲听闻后大怒,就带少女前往警局报案,指控舅舅的罪行。
2014年1月,少女因为怀孕而被父亲发现在外交了10几个男友,并与其中2男发生性关系,但因找不到生父、没能力独自扶养,父亲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带她去医院堕胎。同年6月少女在脸书向母亲、姨婆泣诉,自己遭到父亲性侵,母亲才愤而提告。
父亲得知被女而控诉性侵后相当震惊,怀疑是女儿不服父亲动手管教才会提出告诉「报复」。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调查后,认为少女称被性侵的6个月间都能自游活动,且对性侵的时间、地点跟过程的描述前后兜不拢,检方不起诉父亲。
舅舅却因测谎未过,精神鉴定也指出少女因被性侵后,因创伤症候群而对性关系就来者不拒,一审被地方法院判处有罪。据与少女的通话纪录,当时外曾祖母问及是否真遭性侵?少女回答「没有,是爸爸要我提告的」,结果传来她被父亲殴打的声音,还听到「为何又要说谎?」
高院认为,根据地院一审的报告都对舅舅不利,因主客观事实,不能不怀疑舅舅是否确实性侵少女。但根据无罪推定而撤销原判,改判舅舅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