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KTV喝醉遭捡尸 友查手机GPS惊现旅馆名称急寻人

女子喝醉后遭男性友人带到旅馆性侵,友人之后发现她手机GPS定位在他处,紧急到旅馆找人。(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北一名女子小芳化名)日前与友人在KTV喝酒狂欢后,一名男性友人假意送回家实则带到一处旅馆,趁机捡尸、性侵得逞,事后该男即离开旅馆;小芳其他朋友们发现她未接电话,手机定位又在旅馆附近、非住家,察觉有异后赶至旅馆柜台询问才找到人,该男一审遭判3年2月,经上诉后,最高法院认为他具悔意,改判2年、缓刑5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芳与该男为同校同学,前年8月24日晚间与友人一起在KTV喝酒狂欢后,该男见她酒醉无力自行回家,主动提出一起搭计程车送她回家,竟在途中突然指示司机前往一处旅馆,该男在凌晨1时多将他带进房间后,便将她全身衣服脱光、性侵得逞,之后便离开现场

小芳的朋友在凌晨2点多用手机和通讯软体确认她是否安全到家,发现屡次联络不上她,决定打开手机定位,发现小芳所在地点附近有一间旅店,察觉有异后即前往该旅馆询问柜台,最后小芳在酒醉之际听见友人的敲门声,连忙上前哭诉遭性侵,报警警方赶抵现场调阅监视录影画面检察官进而起诉该男。

该男一审时依乘机性交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个月,检察官不服上诉后,高等法院认为他事后坦承犯行,已达和解、赔偿小芳损失,而原判决未依刑法第59条规定减轻其刑,最后依乘机性交罪,改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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