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寅诈贷472亿元案 主嫌杨文虎王音之夫妇延押2月

文虎(左)、王音之(资料照片)

润寅集团负责人杨文虎、王音立夫妇向12家银行诈贷472亿元案,虽然杨、王2人已认罪,但台北地院日前因2人羁押期限将届满,认为2人涉嫌重大,诈贷金额庞大,且有逃亡、灭证、串证之虞首度裁定2人延长羁押禁见2个月。

检方调查,杨文虎、王音之自2008年6月起指示员工林奕如、庄淑芬等人,利用旗下公司以伪造不实买卖合约书、不实统一发票及出货单文件,勾结多家上市公司主管虚列交易,陆续向12家银行申办国内应收帐款融资,诈贷金额472亿。杨、王2人事后潜逃美国,分别在今年1、3月被美方逮捕返台归案。

北检于今年1月起诉润寅案、并于5月追加起诉。北院审理时,杨、王认罪,由于2人羁押期限将在8月4日届满,因此日前开庭审理是否延押。

合议庭认为,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全案共犯结构复杂,涉案人数众多,不法利益庞大,2人为规避刑责民事求偿,有与共犯或证人勾串或灭证可能。加上王女案发后指示同案被告清理、销毁公司文件,已有灭证情事,且杨、王2人均经遣返回国,亦有逃亡之事实及逃亡之虞。

另杨文虎坦承因发觉润寅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经与共犯林奕如、庄淑芬及律师商议后,决议逃亡,其避罪心态及其勾串、灭证之动机昭然,足认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合议庭认为,杨、王2人仍有羁押必要,首度裁定延押,裁定2人自8月4日起延长羁押2月,并均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