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配票!要小弟去炸鸡店开3枪 乌来区代表会主席遭判刑

台北地方法院。(本报资料照)

新北市乌来区代表会主席王国权,涉嫌在九合一选举期间,因配票纠纷和当地选民争执,竟指示谢姓小弟当众对空鸣枪,造成恐慌,台北地检署依法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后,今(19)日上午宣判,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判王及谢各有期徒刑2年7月,各并科罚金3万元,罚金部分得易服劳役。可上诉。

检方主张,王国权是新北市乌来区原住民区民代表第2选区之候选人,他在投票日前之2022年10月29日晚上10点多,前往简姓民众经营的炸鸡店,向在场的第2选区选民等寻求支持,席间对方表示仅愿将家族选票其中2票支持王国权。

检方认为,王男心生不满,在隔天凌晨2点,指示谢姓男子携带非制式手枪,到炸鸡店门口,连续对空鸣枪3次,检方主张王的行为构成《刑法》妨害自由投票罪,依法提起公诉并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当选无效部分,台北地院判决驳回检方的请求,检提上诉,高院认为,王国权在炸鸡店经黄姓民众告知最多分配2票予其时,当场无任何反应,开枪原因是听闻配票不如预期而心生不满之说法,只是简姓民众个人主观之推测。

高院指出,王找谢开枪时,简姓民众在槟榔摊,误以为是放鞭炮,黄姓民众早已离开炸鸡店,这些人都没有受王为恐吓之感受,遑论被王男有使其等就投票权之行使丧失意思自由可言,况且炸鸡店所在地为第1选区,并非第2选区。

高院认为,纵邻里间对王国权对空鸣枪一事口耳相传,但只是对其行为之动机诸多揣测,客观上难认已足使第2选区投票权人关于投票之自主意思或行为,达到无法自由决定之制压程度,与当选无效的法定条件不符,判决驳回检方的声请。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