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现金1000、2000元飞了?彰化伸港乡长、代表会主席被判刑 县府指派代理

彰化县伸港乡乡长曾焕彰因有地方制度法第78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依法自3日起予以停止职务。(彰化县政府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伸港号称幸福小镇,乡长曾焕彰在和美镇宣布要发振兴现金后,也表示要发1000元,代表会主席林其瑞不满,要加码到2000元,两人又隔空喊话,岂料不久判决就下来了,3日起乡长停止职务,县府指派伸港乡公所主任秘书黄文腾代理乡长职务,交接典礼将于4日上午10时在伸港乡公所举办,乡民有点想问,「振兴现金1000元、2000元是不是飞了!」

伸港乡长曾焕彰卷入兴建纳骨塔工程弊案,涉嫌贪污828万元,一审被判刑11年,伸港乡代会主席林其瑞一审被判刑9年;曾焕彰、林其瑞都表示要提出上诉。

彰化县伸港乡乡长曾焕彰因有地方制度法第78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依法自即日起予以停止职务,县府指派伸港乡公所主任秘书黄文腾代理乡长职务处理乡政,交接典礼将于4日上午10时在伸港乡公所办理,由县府民政处长赖致富主持及监誓,另由主计处副处长张玲珠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