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持M4步枪狂扫!富二代开枪还推给小弟 遭重判10年

▲富二代黄男拥枪自重,替小弟出气当街持枪狂扫。(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宜兰富二代男子黄俊哲去年为了替小弟出头,持改造步枪仇家车辆扫射,造成一名游姓男子左腿中弹全案经宜兰地院审理后,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黄男10年徒刑,并科10万元罚金。不过,黄嫌涉及的另一起枪击案,却仅遭法官判处6个月,还可以易科罚金,也引起外界质疑判决过轻,根本是纵虎归山。

判决指出,一名苏姓少年于去年5月20日凌晨,在宜兰县罗东镇一家KTV与另名李姓男子发生口角,遭到对方人马围殴,友人为了替他出气,将李男一伙人约到罗东运动公园谈判,同时找来21岁黄男助阵;由于对方人多势众,黄嫌等人惨遭包围,为求脱身竟持M4改造步枪当场扫射,造成游男大腿中弹,送医后保住一命。

全案经法院审理,黄男虽坦承开枪,但辩称因对方人多势众且也拥有枪械,因此自己受情势所迫,为求逃出包围网才开枪威吓,同时推说改造步枪是苏姓少年所有,企图规避刑责。虽然少年也说枪枝是由已殁的赖姓友人交其保管,甚至说是他开枪扫射,想要一肩扛下罪责,但法官认为是袒护被告之词,不足采信。

法官审酌,黄男于车辆高速行驶下,连续射击威力强大之步枪,直到子弹用罄,极可能击中车内之人,使人发生死亡,所犯杀人未遂犯行事证明确,因此依枪械和杀人未遂等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科10万元罚金。不过,黄男所涉的另起枪击案,却于去年遭判6个月,可易科罚金,因此让外界质疑判决过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