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买票 乌来区代表简建成确定丢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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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简建成当选山地原住民新北市乌来区民代表,但检方提控他以一票5000元共5万元行贿选民,向法院提当选无效诉讼,台北地院判他当选无效,简男不服提上诉,高院驳回确定。简因5万元贿选丢了区代表的职务。
高院认为,简男交付贿款5万元给有投票权的蔡姓男子,并委托其以1票5000元之代价向有投票权的选民行求、期约、交付贿赂,而约使蔡等人在选举投票给简建成,涉犯选罢法交付贿赂罪,台北地院将简男判刑1年8月。
高院表示,选罢法规定,当选人如对有投票权之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约其不行使投票权或为一定之行为,检察官可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不以实际影响选举结果为必要,简男因贿选违反相关规定,判决当选无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