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贿遭判7年4月 徐永明:将上诉

时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被爆向李恒隆「期约 」索取贿赂,台北地院依贪污罪将徐重判7年4月。对此,徐永明透过声明表达不服判决,将争取上诉。(本报资料照)

前时代力量主席、前立委徐永明被控向太流负责人李恒隆期约 索贿,徐永明日前庭应讯时表示,他没有收钱,他遭「政治金光党」设计,利用立委名号去赚钱,台北地院6日依贪污罪将徐重判7年4月。徐永明回应,对于今日判决,深表遗憾。他从政以来,未忘初衷,深信自身清白,将争取上诉审,相信司法终将还以公道。

检方控称,李恒隆及业者郭克铭、徐永明及趋势民调总经理吴世昌等人在2019年12月2日上午,在立法院徐永明国会办公室内会面,期约由徐永明与东吴大学合办公听会,并由徐永明借用立法院红楼会议室作为举办场所,再共同具名发文施压经济部官员出席,也约定由吴世昌作为收受贿赂的联系窗口,并以政治献金名义汇入时代力量政治献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