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议员父母贿选绑桩 49人判刑

2018年九合一选举,彰化县议员第3选区国民党提名的施嘉华,因涉及买票贿选,遭判当选无效确定。(彰化县议会网站吴建辉彰化传真)

彰化县国民党籍前议员施嘉华,被控于2018年九合一大选期间,由父母施复兴、刘彩云以每票1000、5000元,对线西乡6名村长、99位邻长行贿,施日前被判当选无效确定。彰化地院10日再依选罢法判处施复兴2年、刘彩云1年9月徒刑,另47名村邻长也遭判刑。

判决书指出,2018年9月间,施复兴夫妻为让儿子顺利当选,假藉雇用线西乡村长及邻长代为发送竞选总部成立的活动邀请函,发放「工作费」5000元给德兴沟内等6个村的村长,同时也发给99名邻长各1000元工作费。离谱的是,线西乡仅8村,却有4分之3的村长沦陷涉贿。

法官审理时,施复兴等19人坦承贿选,但部分村、邻长却认为,收受的是工作费,属于劳务对价、并非收贿。法官认为施复兴以「雇工发薪」为名、却行「买票绑桩」之实,对民主法治蚀害匪浅,侵害国家社会法益甚钜。

部分村邻长至今仍认为该笔费用劳务费,彰化地院仍依选罢法判施复兴2年刑期、缓刑5年,褫夺公权5年且须服劳务200小时并向公库支付60万元。刘彩云则遭判1年9月、缓刑4年,褫夺公权4年,须服劳务150小时。因部分村邻长拒收或退回贿款,共47名村邻长分别被判处3月至1年10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