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一女恋上40岁校警 「凉亭、球场、保健室」野战4场

高雄一名国一少女与40岁的校警恋爱交往,还在校园内发生关系。(示意图/翻摄自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某国小李姓校警年届40岁,却居然与就读国小六年级的女生成为男女朋友,还在她升上国中后,多次带她回到国小校园发生性关系,包括在操场凉亭野战,以及在球场车震,被少女师长得知后提告,但李男特地登门承诺会照顾少女一辈子,与对方家属达成和解,于是仅被高雄地院轻判2年,缓刑5年。

判决指出,李男已婚,育有一子,但长期与妻子分居,因故结识被害少女,待对方升上国中发展成恋爱关系,并在2013年4、5月间4度带少女进入校园,在保健室、操场凉亭、球场等地点发生5次性关系,直到少女向所就读国中之辅导室吐露恋情,才让李被依法送办起诉。

然而在开庭时,少女坚称自愿交往,与校警你情我愿发生性关系,少女家属后来甚至被被告真情感动,与之达成和解,让法官从轻发落,依与未满十四岁女子性交罪,判李男2年徒刑,缓刑5年,但需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及参加5场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