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脚涉贿「不违背本意」 无党籍议员尤碧铃一审判当选无效

无党籍议员尤碧玲法院判当选无效,她表示将上诉到底。(图/翻摄脸书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无党籍台中市议员尤碧铃日前选举虽顺利连任,却遭同选区,落选头的民进党籍对手王立任提告,指控她的桩脚金华以每票500元在沙鹿清泉里贿选。蔡遭台中地检署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王再提当选无效之诉,台中地院审结,认为蔡贿选「不违背」尤的本意,判她当选无效,全案可上诉。

尤碧铃对此表示,目前还没看到判决书,形容判决根本是「捕风捉影」。她一定会上诉,盼司法还自己清白。

判决书指出,市议员尤碧铃桩脚蔡金华,遭对手候选人王立任控告涉嫌贿选,复讯后遭声押获准,日前侦结起诉。王立任再趁胜追击,向台中地院提出尤碧铃当选无效之诉。

尤碧铃在法庭上辩称,王立任指控蔡是他的桩脚,但仅止于报纸网路新闻,没有其他证据,且新闻中也没讲她贿选。她印象中,蔡男没进过竞选总部,没有参与拜票,对蔡男行为不知情,蔡男也否认认识她。王立任无法举证她与蔡男间关联,也没证据证明她有贿选,提诉属「无稽」。

合议庭认为,台中地检署侦办时,多位选民均坦认收贿并缴回贿款,足见蔡男确实有行贿。而蔡男在行贿时,都向选民说「拜托投给尤碧铃」。至于尤是否认识蔡男,并知情授意,或与蔡男有共同参与贿选,有证人作证称,他有听蔡男说「我跟尤碧铃老公拿一些选举的钱,来这边是帮尤助选。」,成为关键证词。蔡男虽否认是尤碧铃的桩脚及贿选,但可推论蔡男是有组织系统的贿选。

法官认为,贿选刑责风险均高,涉案人绝对没有自掏腰包帮候选人贿选的理由,桩脚或竞选人员未经候选人同意,就擅自出钱向选民贿选,这种说法违背经验法则,难以采信。据此认定蔡男贿选行为,尤碧铃显然有参与、授意、同意或容许,也就是「不违背本意」,判决尤碧铃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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