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中资 雅仕维广告发声明函:侨外投资
▲雅仕维集团。(图/http://www.asiaray.com)
台北市议员高嘉瑜、王威中12日召开记者会,质疑「台湾雅仕维广告公司」有中资背景,但仍得标北捷广告。对此该公司透过律师发出声明函,指出该公司为香港永久居民林德兴先生独资成立,在台有设计登记,在投审会的变更登记表中可查询,并非中资。
声明稿全文如下:
台湾雅仕维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针对今日台北市议员王威中、高嘉瑜公开质疑本公司实为「中资」背景,以假外资真投资的方式突破投资限制等已事,有失事实本质,为根本性的误会,为维护本公司正派经营的形象及理念,谨此郑重澄清并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成立于民国99年,系由萨摩亚商主素有限公司(Main Element Profits Limited)投资成立,专精于户外广告媒体经营;萨摩亚商主素有限公司则是由具有澳大利亚国籍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证的林德兴先生单独投资成立并持有。本公司在最初设立时,已依据外国人投资条例的规定,通过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以下称投审会)的侨外投资申请审查及资金审定程序,正式在我国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足见本公司确实为侨外投资事业,并非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所称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在台湾从事投资行为(即一般所称陆资或中资),此有投审会核发的公司变更登记表可查。
二、目前我国政府对于中资在台投资的限制,主要是依据大陆地区人民台来投资许可办法的规定,若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第三地区公司股份或出资总额逾30%或对第三地区公司具有控制能力,即应适用上述许可办法的规定处理在台投资行为。然而,不论本公司、萨摩亚商主素有限公司或林德兴先生,都不是所谓「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林德兴先生从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仅具有澳大利亚国籍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证。近期有市场竞争对手向投审会提出与本次二位台北市议员相同的质疑,但本公司与萨摩亚商主素有限公司均全力配合投审会的行政调查,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与股东资料,目前投审会确定本公司不具有「中资」性质,足见本公司完全合法无疑。
三、特此声明,敬请各界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