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扬虐杀2猫 北院辩论终结检方求处各6个月徒刑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地方法院针对「大橘子」、「斑斑」遭虐杀案召开言词辩论庭。检察官认为,陈皓扬虐杀手法残忍,虽然的确有心理方面问题,并经台大医院提出心理评鉴报告,但两相权衡,认为所犯2案应各处有期徒刑6个月。

▲陈皓扬(灰色帽T低头者)走出法庭,遭到不少爱猫人士怒骂。(图/记者李毓康摄)

由于是最后一次开庭,陈皓扬特别向检察官、法官说了不少话。他表示,第二次犯案后,有感受到养猫人对猫的情感,伤害猫的同时,也伤害了养猫人。而他周边的亲友,也很关心他的状况,不会对他失望、伤心,因此他深深体认,对于自己心理上的疾病「会主动去面对,要用正面的态度解决,不能逃避。」

至于被检察官分别求处6个月有期徒刑,陈皓扬表示「我现在有主动到台大医院治疗,也遭到台湾大学退学处分,这段时间连周遭朋友也受到极大舆论压力,希望法官可以考量这些,减轻刑期。」全案定在10月13日下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