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扬虐杀2猫 判10月徒刑罚35万元
警方调查,陈皓扬于去年12月28日虐杀街流浪猫「大橘子」;今年8月,台北市文山区餐厅「动物志」8月2日透过脸书粉丝团,PO上店猫「斑斑失踪」讯息,并放上路口监视器录影画面,希望大家一起协寻,最后发现凶手就是虐杀「大橘子」的陈皓扬。
陈皓扬首次出庭应讯时解释,事前并不知道有「大橘子」这只猫咪在温州街出没,但他骑车经过看到牠时,因为自己有心理上的疾病,会控制不了杀猫的冲动,所以才会忍不住犯案。
台北地院之后开庭,陈皓扬对公诉检察官及承审长说,伤害猫咪的同时,也在伤害爱猫人的感情,自己的心理问题会用正面的态度去解决问题等语。此前,陈皓扬也说自己已深刻反省,并得到教训,向希望法官求情,希望从轻量刑。
台北地院今对陈皓扬虐猫2案宣判,认为陈触犯动物保护法规定,2案各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分别并科罚金15万与25万元;应执行有期徒刑10月,并科罚金35万元。全案可上诉。10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