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扬虐杀2猫判10月 吕秋远怒喊:修法势在必行了!
台大侨生陈皓扬日前因杀害「大橘子」和「斑斑」,被台北地检署依违反动保法等罪起诉。今天判决出炉,猫杀手陈皓扬仅被判刑10个月,并科罚金35万元。当初促成此案再上法庭的律师吕秋远,在判刑出炉不久后,随即在脸书发文表示,「此案虽已终结,但是请做好生命教育。」同时表示,「修法势在必行了」。
4年前到台湾就读台大化工系的陈皓扬,先后在去年12月及今年8月杀害猫咪,遭逮时毫无悔意直言自己就是凶手,引发群众愤怒在警局、法院前面怒殴他。台北法院二度开庭时,还需警方加派警力维持秩序。如今判决出炉,引发不少动保人士愤怒,「仅轻判几个月能学到什么?」
知名律师吕秋远在脸书上表示,「检察官在法官询问刑度时,直接回应建议各处六个月。意思就是说,起诉的检察官建议法官,各判处六个月就可以了。一般而言,法官都会尊重检察官的求刑,给予同等或是较低的刑责。」而由于本案已宣判,应不太可能会有人再上诉,吕秋远也建议,「做好生命教育」的意义远大于那些判刑。
最后,吕秋远更表示,「生命教育不只是尊重动物,而且也要尊重人。我憎恶陈先生恶意多次杀害动物,但我也不喜欢殴打陈先生的人。都是使用暴力对待生命,谁有比较高尚吗?」他也希望「能支持修改动保法,将故意杀害动物的刑责,改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才能有效吓阻。」
▼台大猫杀手陈皓扬今判刑出炉,吕秋远呼吁修改动保法。(图/翻摄自吕秋远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