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猫事件】吕秋远/他虐杀不是动物,是虐我们的心!

国军虐狗!民众:「不想看到他们」!营区惨遭蛋洗呛声。

(编按:近日虐猫事件频传,让编辑想起多年前的「台大虐猫事件」、「部队虐狗事件」,这么多年过去了,台湾对于动保或虐待动物上,改变或进步了多少呢?与读者再次分享一次好文,期盼多过几年后,我们可以越来越少回顾这类的事件。)

文/吕秋远

虐杀动物这种事,其实我很难想像,特别是把过程拍摄下来。

有些人大概会觉得大惊小怪,部队杀狗?中国还有专门杀狗吃狗的节日呢!狗,在某些国家地区,不过就是一种食用动物,如果你觉得这样很残忍,你怎么还会吃猪吃牛吃羊呢?某些人养猪养牛养羊,说不定也觉得这样很虐心呢!那你怎么还会杀蚊子蚂蚁蟑螂,他们也是动物啊!

抱歉,这件事情不是讲逻辑。要讲逻辑,我们有动物保护法,根据法律规定,动物确实有分别。我谈的是一种情感,无论是社会,或是个人。我没办法用逻辑分析这件事,但当我看到小白被这样对待,我就是不忍卒睹。我谈的就只是个人观点,无意要说服谁。

所以如果要类比中国的玉林狗肉节与台北牛肉面节,我只能跟你讲法律,还有讲我的个人情感,但是我无力讲逻辑,在我看来,这样的逻辑就是为吵架而吵架而已,如果你是玉林人,我尊重,但我不会想跟你交朋友。如果你是印度教徒,或许你也会因为我吃牛肉,不愿意跟我来往,我同样觉得这是个人选择。

只是我痛心的点在于,为什么有人会觉得殴打动物、杀害动物,是一种应该而且可以取乐的行为?当亲手让信任人类的动物受苦,纯粹只是为了开心。这样的人,心中人性还剩多少?我丝毫不怀疑,这样的人可能会对于同类下痛手,只因为开心或生气

这样你可以了解动物保护法为什么要对于这样的人科刑责吗?因为他虐杀的不是动物而已,而是虐我们的心。这不是杀害动物种类问题,而是在当中,我看到一个强者以虐杀弱者为乐,不是狗猫、不是牛羊,而是他让我们看到一个洋洋得意的丑陋心灵,在凌迟这个社会。

这种事情不需要去责怪陆战队或是国防部,因为台湾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只不过今天刚好这个人在陆战队而已。这也就是我心痛地方,因为虐杀动物无所不在、虐杀小孩也经常可见,强者凌虐弱者为乐,台湾难道少吗?

最后,请认真考虑要求你的立委,修改动物保护法的刑责,或许这无法减低虐杀动物的频率,但是可以让这些人在露出狰狞的面孔之初,就该面对应得的惩罚

这个议题,我没办法写十点,因为虐杀动物这种事,在台湾已经是写实点,血实又惊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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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秋远,硕博士毕,原文刊载于作者脸书粉丝专页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