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猫事件】李伟文/当猫狗不再有安乐死之后

台大生虐杀猫,有爱猫人士手抱拟真版「大橘子抗议。(图/记者杨佩琪摄)

(编按:近日虐猫事件频传,让编辑想起多年前的「台大虐猫事件」、「部队虐狗事件」,这么多年过去了,台湾对于动保或虐待动物上,改变或进步了多少呢?与读者再次分享一次好文,期盼多过几年后,我们可以越来越少回顾这类的事件。)

文/李伟文

台大侨生虐杀流浪猫引起公愤,前往法院庭讯路上被民众追打,这也是日前现役军人虐杀流浪狗惊动国防部长再三鞠躬道歉后,台湾全民又一次展现对动物生命强烈的关爱之情。

在台湾像是猫或狗这类与人类非常亲近的动物,早已从宠物身分晋升为动物同伴,甚至很多人以猫奴自许,也把狗当成狗儿子。

其实这种现象,很早就有迹可循,从十多年前大街小巷的妇产科小儿科诊所一间一间收掉,变成动物医院时,就已可预见。

主人宠爱的动物同伴之外,对流浪在外的猫狗牠们的生命权的关注,在前年著名作家九把刀投资拍摄的纪录片「十二夜」放映期间达到最高潮

指挥官带队,虐狗士兵录影片出面道歉。

在社会普遍关注下,同时来自台湾许多长期关注动物权利团体的努力,去年(104年)元月动物保护法修正通过,并订出日出条款,也就是立法两年后(106年)元月,全国各地的动物收容所,将不再执行猫狗的安乐死。也就是从前那些遭人弃养的流浪猫流浪狗,被安置到收容中心后,若12天之内没有人认养,就会被安乐死,从此就成绝响

这个进步的人道立法恐怕台湾是开世界潮流的先锋,可是因应这个新法律必须连带规划的配套措施媒体报导反而着墨不多。以前流浪猫狗被抓到收容所,只要12天没有被领养就会安乐死,现在若不准安乐死,收容中心必须饲养照顾到牠们终老,这种零安乐死,虽然保障了每个动物的生命权,但是稍有点理智的人应该会接着想到,政府那有这么庞大的收容安养中心,而且那些饲料与增加的照顾人员的经费,是笔难以想像的额外开销啊!

因此,在通过这个法律之后,政府就立刻编列了二十几亿元的预算,扩大营建各县市的收容所,以因应势必增加的动物数量,当然,另一方面也必须从源头着手,减少人们弃养宠物的机会,以免流浪猫狗不断增加,不断被捕捉到收容中心,又不断有人弃养变成流浪猫狗,这不是没完没了了吗?所以新法修订也增加了好几项重要的规定

最重要的是让宠物的来源单纯化,以后每个民众想养宠物不是从宠物店购买、就是到动物收容中心免费领养,政府可以要求并管理这两个机构,确保每只宠物都绝育并且植上晶片同时开立证明文书。

▲未来饲养猫狗都必须办理宠物登记。(图/记者李玉梅摄)

因此,我们以前养猫养狗,不小心就会生下一窝小猫小狗不知该如何处理,或者你很喜欢自己家的狗,想为牠留下后代,明年起就不合法理论上也不可能做得到了,因为合法来源的宠物应该都是已经绝育过的。

是的,2017年一月起,台湾就有个攸关每个养猫狗的人的重要规定,如同猫狗零安乐死般,也是个划时代的改变。

从2017年起,每一只我们看到的猫狗都应该有自己的身分证,都必须办理宠物登记,经结扎无法繁殖然后植入晶片才合法,而且法律已明文规定,除非领有执照的繁殖场或宠物店,任何人都不能繁殖或买卖宠物,即便朋友转让或赠送都不行,因为理论上来讲,每只宠物都必须有合法机构发出的身分证明。

以前台湾推动植上身分晶片是鼓励性质,2017年起变成强制性的,任何一只我们看到有主人饲养的猫狗一定必须植有晶片才合法,否则就是触法得受罚。

同时新法也规范了宠物饲主的责任,比如必须提供足够的食物与饮水,活动空间……等等,同时鼓励其他人匿名检举虐待动物的人并且政府会发奖金,这些规定都是希望减少冲动型或是炫耀型的饲主,以免虐待动物或弃养宠物。

▲未来我们看到的猫狗都应该有自己的身分证。(图/记者李玉梅摄)

对了,若有弃养或虐待动物前科的饲主,终生将被禁止再养宠物,其他还有一些关于宠物的福利,比如对于宠物食品的管理,药品使用的规定,哦!对了,新法也规范了展演动物的机构必须向政府申请执照,我原先也不知道,原来台湾有一百多个娱乐区有养动物表演或展览,但是从来没有任何单位来管理,从今以后,除了不准利用任何野生动物进行表演外,其他的展览动物都必须接受监督。

这么重大的改变,却很少看到媒体报导这个攸关民众生活的报导,也很少看到相关单位积极的宣传,几乎大部分的民众也不知道,当这些宠物都没有绝育,流浪猫狗的来源仍如同以往源源不绝时,即便送到收容所(以后应该改称为安养终老中心)后,势必拥挤与环境条件的不足,恐怕当不再有安乐死之后,取而代之的是更痛苦的生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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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伟文,长期关注环境与教育的牙医作家,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