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开假发票修房养狗 网友:那就关狗屋吧!

狗屋。(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院子养狗,希望能帮忙看家。不过北京通州区有一个贾姓村委会主任,虚发票6万多人民币(约新台币30万元),挪用公款给自己的爱犬盖狗屋,被判有期徒刑2年8个月。

据《京华时报》报导,检方表示,在2012年至2013年间,贾主任为整修当地某间房屋的院子来养狗,指使另一名田姓男子虚开汽车维修发票,向村委会报销,金额高达6万人民币(约新台币3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村委会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贾主任有期徒刑2年8个月,即刻服刑;田姓男子1年6个月,得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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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主任的辩护人宣判后提出上诉,质疑法院认定将被用来养狗的房屋的证据不足、这起事件社会没有太大危害被告也无前科,应该可以适用缓刑,但因犯罪事实清楚、有相关人士作证而遭到驳回。据了解,48岁的贾姓男子除了担任通州区永顺镇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外,还是位人大代表

对此事件,大陆网友纷纷表示「多报一点,贪污的一定不只这一个」、「判太轻了吧!他是人大代表耶」、「只有30万,可以算清官了吧哈哈」、「把他关狗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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