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人虐待动物怎么办? 吕秋远用白话文解释动保法

▲大橘子遭到虐杀后,引发民众关注动保法。(图/lechat路上捡到一只猫)

文/吕秋远首先我们要确认是什么动物。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动物只有「犬、猫及其他人为饲养或管领之脊椎动物」,所以如果是昆虫,恐怕就不是保护的范畴。换句话说,如果是犬、猫,不分自己或是别人的,都适用动物保护法。但如果路边小白兔,可能就要确认是不是人为饲养或管理,否则不一定适用这部法律。其次,如果虐待动物,目前我国有两套法律规范,也就是刑法的毁损罪与动物保护法的虐待动物罪。毁损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告诉乃论,必须在发生起六个月内提告;虐待动物则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责相当轻,主要分为两种态样,第一种是伤害动物,五年内再犯;第二种是杀害动物,或是对动物重伤害。这两种都会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这是公诉罪,不论是不是饲主,都可以提告。所以,一旦发现有人虐待动物(没有重伤或死亡),可以报请主管机关处理,也就是各地的县市政府,他们会有动物保护检查员处理,目前的问题员额太少。另外,如果发现有人虐「杀」动物或是让动物重伤,则是直接到警察局报案告发,不需要证明是不是自己的宠物,因为这是公诉罪,所以警方必须给报案三联单,如果警方拒绝受理,可以请他们翻阅动物保护法25条的规定,必要时可以找我,我会帮忙说明。搜集证据部分或许不容易,但是可以请警方帮忙调阅监视录影器。报案也很累人,但起码这是我们能做的。虐待动物的人,有相当的机率对于生命是不尊重的,将来或许有可能会演变为伤害他人,而不再是动物,所以如果在这个阶段就可以借由司法,让他可以反省自己的行为,或许有其他配套的辅导措施,可以减低问题的发生率现行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包括刑责不高、人力不够、经费不足、只论以刑责不配套辅导追踪,大概都是可以检讨的方向。希望大橘子的死亡,可以让民众更关心路边毛孩子权益,不要再让他们成为人类怒气挫折出气筒牺牲者。●作者吕秋远,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原文刊载于同名脸书粉丝专页吕秋远,已获本人授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