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虐待动物 农委会修法提高奖金至40万
农委会昨(8)日研订「检举违反动物保护法案件奖励办法」,未来民众检举虐待动物,只要检举事证明确、确定开罚,最多可领到40万元检举奖金,预计今(2015)年6月公布实施;农委会主委陈保基今日表示,天马牧场「阿河」事件已引起政府关注,未来政策将重罚「不当对待动物」,鼓励民众检举是预防动物被虐待的手段之一。
不少民众眼见虐待动物情事,为免争执会选择视而不见,导致姑息养奸,如今农委会打算丢出「足够」诱因,鼓励民众检举、预防不法,一般检举案,检举奖金最高为裁罚金额的20%,情节重大者,奖金上限提高至30%。
值得一提的是,新办法中还有一项「窝里反条款」,无论是离职、在职员工,只要掌握事证检举老板虐待动物,奖金最高可达裁罚金额的40%,且检举人身分将保密,举例来说,非法繁殖场的员工,无论在职、离职,只要检举雇主动物虐待就算。
据悉,过去虐待动物案件开罚,几乎都是参考动保法条文,其中,最轻的一条,可处新台币3,000元到1万5,000元,因此,检举人至少可领到600元奖金;若是采较重的罚则──10万元到100万元罚款,以奖金最高的窝里反条款检举案为例,检举人甚至可抱回40万元奖金。
对于奖金核定比例的原则,陈保基说,会参考检举人如何搜集证据,证明被检举者确实有虐待动物或不善待动物现象,再考量难度、有效性等因素,「详细办法现在还在研拟」。
不过,为避免民众浮滥检举、造成行政资源浪费,新办法也规定,每人每年在每个县市,检举奖金将设上限;若同时有罚金与罚锾,检举奖金将以罚金为计算基准,如果只有刑责而无罚金,则用罚锾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