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虐待动物 农委会修法提高奖金至40万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农委会昨(8)日研订「检举违反动物保护法案件奖励办法」,未来民众检举虐待动物,只要检举事证明确、确定开罚,最多可领到40万元检举奖金预计今(2015)年6月公布实施;农委会主委陈保基今日表示,天马牧场阿河事件已引起政府关注,未来政策重罚「不当对待动物」,鼓励民众检举是预防动物被虐待的手段之一。

不少民众眼见虐待动物情事,为免争执会选择视而不见,导致姑息养奸,如今农委会打算丢出「足够」诱因,鼓励民众检举、预防不法,一般检举案,检举奖金最高为裁罚金额的20%,情节重大者,奖金上限提高至30%。

值得一提的是,新办法中还有一项「窝里反条款」,无论是离职、在职员工,只要掌握事证检举老板虐待动物,奖金最高可达裁罚金额的40%,且检举人身分保密,举例来说,非法繁殖场的员工,无论在职、离职,只要检举雇主动物虐待就算。

据悉,过去虐待动物案件开罚,几乎都是参考动保法条文,其中,最轻的一条,可处新台币3,000元到1万5,000元,因此,检举人至少可领到600元奖金;若是采较重的罚则──10万元到100万元罚款,以奖金最高的窝里反条款检举案为例,检举人甚至可抱回40万元奖金。

对于奖金核定比例原则,陈保基说,会参考检举人如何搜集证据证明被检举者确实有虐待动物或不善待动物现象,再考量难度、有效性因素,「详细办法现在还在研拟」。

不过,为避免民众浮滥检举、造成行政资源浪费,新办法也规定,每人每年在每个县市,检举奖金将设上限;若同时有罚金与罚锾,检举奖金将以罚金为计算基准,如果只有刑责而无罚金,则用罚锾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