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金融法规调适 农委会预告修正4项办法

农金局指出,这次修正重点为,一、农会渔会信用部各项风险控制比率管理办法第4条、第7条修正草案:增订符合一定财务指标之信用部,得提高对非会员授信限额;放宽各类授信对象最低授信总额,协助信用部业务推展及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二、农会渔会信用部业务辅导资金融通及余裕资金转存办法第10条之1修正草案:放宽信用部收受转存款之资格条件,发挥农业金融体系资金流通机制,减轻农业金库转存款之资金压力;并对信用部收受总额限制予以差异化管理,以控管转存款风险。

三、农会渔会信用部对赞助会员及非会员授信及其限额标准第5条修正草案:增订符合一定财务指标之信用部,非会员授信之担保品坐落位置得扩及信用部所属直辖市、县(市)毗邻之一直辖市、县(市)内,扩大信用部承作区域。

四、农会渔会信用部经营业务项目及范围调整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调整信用部申请业务项目及范围之资本适足程度评估标准,以反映信用部经营现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