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巨条款」?金管会拟修正收购办法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国巨条款」?金管会今(29)日宣布研拟修正公开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收购说明书应行记载事项准则等2项法规,以强化资讯揭露及被收购公司股东权益,将于近期依规定进行法规预告程序,待征求各方意见后发布实施。金管会表示,有感于近年公开收购案件,随着国际并购潮流趋势,案件有逐渐增加之情形,为维护股东权益,爰研拟修正公开收购公开发行公司有价证券管理办法等2项法规。首先,在公开收购公开发行公司有价证券管理办法的部分,较重大的修正拟有,收购讯息须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若申报收购讯息违反法令时,金管会得命令其重新申报及公告、被收购公司应组成独立之审议委员会,以及公开收购第二上市柜公司之收购讯息应传输至公开资讯观测站。其次,在公开收购书明书应行记载事项准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主要部分为公开收购资金来源融资方式者,应揭露资金来源、借贷双方及担保品,并增订公开收购人与其关系人在申报公开收购前2年内与被收购公司内部人、关系人有任何协议或约定者,应以附件方式 并同公开说明书公告,以保障股东之资讯平等。而国巨去年4月,与私募基金KKR组成遨睿投资,宣布以每股16.1元收购国巨,总交易达467.8亿元,因其中6成、约280亿元向银行融资,不过,因被认为恐有资本弱化的疑虑,最终遭投审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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