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细悬浮微粒超标5倍? 环保署:那是几年前的数据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环保署3日表示,今天有媒体报导台湾的空气品质,以「要命!全台细悬浮微粒超标5倍」为标题内容还引述台大公卫学院郑尊仁教授团队团队所测得的数据为证,但实际情形绝对没有报载超过美国标准5倍的情形,请民众不要过度恐慌。

环保署说,为加强空气中细悬浮微粒的管制工作,于98年至100年委托台湾大学团队进行「空气品质标准检讨评估、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标准研订计划」,研订我国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标准。该团队针对95年至97年空气品质连续自动监测资料加以分析。

环保署说,媒体所载的细悬浮微粒当日瞬间最高值,其实是95年至97年间,空品区内环保署每个测站每日平均值排序后的第八大值,为空气品质不良之极端情形,在统计年间发生机率约为2%,除非特殊状况,平常日发生如此高值的机率很低。媒体以该极端值直接与美国的标准相比,并做出标题,与实况显有不符。

环保署说,近年来,政府及民间积极推动各项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工作后,国内空品区细悬浮微粒浓度已大幅改善,99年高屏、中部及北部空品区日平均第八大值已分别大幅改善为83.8、79.0及59.3µg/m3,改善幅度达9%~15%。国内细悬浮微粒浓度已与报导所提95年至97年的极端值情形大有不同。如果以100年11月2日监测站所测得的结果,高屏约47.6µg/m3、中部约41.6µg/m3及北部9.6µg/m3,宜兰花东则更低。民众可以到环保署网站查询细悬浮微粒历年监测资料及现况

而就空气品质标标准及监测方法内涵,环保署进一步说明。目前国际间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标准值最严格之国家为美国及日本,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标准年平均值为15µg/m3,24小时值为35µg/m3,其采样检测方法是用手动惯性冲击法量测,与目前国内自动连续监测系以贝他射线衰减法量测空气中细悬浮微粒浓度之原理不同,因此量测结果呈现系统上差异,且因地点不同,其空气中之温度、湿度不同,也呈现不同比例之差异;由于订定标准一定要有相对应的标准检测方法配合,本署亦委托专家学者,针对国内空气品质监测站同步进行自动连续监测仪器与手动检测方式进行比对,手动方法所测得的空气中细悬浮微粒浓度值约为自动监测值之64%左右。如果以99年自动监测之全国细悬浮微粒浓度年平均值为31µg/m3,若校正回手动检测值则约19.8µg/m3,虽然与美、日年平均标准值15µg/m3仍有相当大的努力空间。但绝对没有报载超过美国标准5倍的情形,请民众不要过度恐慌。

环保署表示,对于细悬浮微粒早已着手推动管制工作,并主动委托郑尊仁教授研究团队进行细悬浮微粒对人体健康影响评估,据以研订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标准,今日(11月3日)报载内容即为该研究引用95年至97年国内监测站自动监测结果进行之研究。另外,该研究计划已于本(100)年8月初向本署提出初步建议值,建议订定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标准年平均值15µg/m3,24小时值35µg/m3(与美、日相当);并建议依照新的科学证据,定期检讨细悬浮微粒标准。环保署将参考这项研究成果,在100年年底前提出标准草案邀请各界研商公听,预订101年6月底前发布实施。我国实施该标准后,将是继2006年美国、2009年日本,全球现阶段订定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标准最严格国家之一。另外也设定以10年为期,希望于109年达成细悬浮微粒浓度年平均值15µg/m3之目标,也同时规划在该标准实施5年后进行期中检讨。

环保署强调,今年4月马总统要求将细悬浮微粒列入法律管制的范围,立法院在本年6月审查100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附属单位预算营业及非营业部分案朝野党团协商结论,亦要求「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应参考世界卫生组织订定细悬浮粒管制标准,于2011年年底之前提出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标准草案、监测与排放源管制配套措施并进行公听会研商草案内容,并于2012年6月底完成发布环境空气品质标准」。环保署说,订定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标准已是政府既定政策

由于细悬浮微粒的成因相当复杂,为于预定期程达成细悬浮微粒空气品质目标,后续将持续加强执行相关管制工作,包括逐期加严重点行业空气污染排放标准及扩大清查纳管固定污染源;执行移动源污染管制及交通管理方案,推动车队管理制度;逐期加严交通工具排放标准及油品标准;推动电动车营运与充电服务;加强空品不良区域排放量削减工作;从点、线、面源全面改善空气品质。而依据国内学者研究指出,境外传输对我国细悬浮微粒浓度贡献比例达3成以上,未来推动细悬浮微粒管制工作,除要求国内污染源减量外,将同时掌控境外传输影响比例,适时进行技术交流,以达成管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