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悬浮微粒浓度已有改善 环保署持续检讨

依据环保署监测数据分析结果,悬浮微粒(PM10)年平均值已从2014年51.3微克/立方公尺降低至去年42.6微克/立方公尺,降幅达17%;而PM10所致红害站日数则从2014年322站日数降低至去年的48站日数,降幅更达85%,显见近年来推动各项管制作为已有效防制悬浮微粒。

针对外界关切我国PM10标准订定一事,环保署表示,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各国订定空气品质标准,应考量当地空气品质对于人体健康风险污染现况、确实可行技术社会经济发展等相关因素。而依美国订定空品标准的经验,在全国年平均达成符合标准值后,才务实启动研讨下一阶段目标工作

环保署表示,目前也依据我国空气品质现况及国际管制趋势办理空气品质标准修正,并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之第二阶段过渡目标 (Interim target-2),研拟修正我国PM10空气品质标准为24小时值100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50微克/立方公尺,此标准值与日本韩国之PM10标准值一致,严于美国联邦之标准。前述空气品质准修正草案已于今年5月18日办理预告,并召开3次公听研商会议,广泛搜集各界意见。未来,将持续参考各界意见,配合国际管制趋势,完成空气品质标准修正工作。

环保署呼吁,空气品质管制工作非一蹴可几,将积极与各部会合作督导地方政府落实执行各项污染管制作为外,请全民共同支持与配合各项空气品质改善措施,透过政府与民间共同努力,才能达成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