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塑胶微粒的洗卸6大类商品 环保署:7月起禁售

记者诗璧台北报导

环保署今(19日)宣布,含塑胶微粒洗发精洗面乳沐浴乳香皂磨砂膏牙膏等6大类产品,今年7月1日起不得贩售,一但发现,将处以新台币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

▲环保署表示,含塑胶微粒的牙膏等六大类商品,今年七月起禁售。(图/翻摄绿色和平脸书

环保署表示,基于维护水体海洋环境国际间纷纷立法自源头管制塑胶微粒,环保署才会订出今年7月起禁止贩卖含塑胶微粒的洗发精、洗面乳、沐浴乳、香皂、磨砂膏和牙膏等6大类产品,另外,也请贩卖业向上游厂商确认商品是否含有塑胶微粒。如经查获违法贩卖时,将处以新台币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罚锾,且主管机关限期命贩卖、制造及输入业下架、回收或退运。

塑胶微粒于化粧品与个人清洁用品多属于额外添加之成分,使用后经冲洗流入水域及海洋,因其无法于环境中自然分解且粒径过小不易收集清除,环保署从106年8月3日已公告「限制含塑胶微粒之化粧品与个人清洁用品制造、输入及贩卖」,管制上述6大类产品,另外,为了稽查判定与业者自我品管的依据,去年11月14日公告「化粧品及个人清洁用品中含塑胶微粒材质定性检测方法(M907.00B) 」。

环保署从今年1月1日起,明定不得制造及输入含塑胶微粒之上述6大类化粧品及个人清洁用品。1月至4月各县市环保局共计稽查制造、输入业257家次、654件商品,其中仅有1家制造业老板不在而规避、妨碍或拒绝稽查(已于5月份复查合格),其余业者均符合规定。另抽验15件产品检验结果均未检出塑胶微粒,显示业者多已配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