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要注意!6类「塑胶微粒」化妆清洁品7/1起禁止贩售

▲6类「塑胶微粒化妆清洁品7/1起禁止贩售。(示意图达志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行政院环保署已于106年公告相关限制法规,将于今年7月1日起,业者不得再贩售「塑胶微粒」相关产品台中市政府环保局则会在6月19日举办限制含塑胶微粒产品宣导说明会,宣导政策规范管制内容

市面上贩售的化粧品及个人清洁用品「塑胶微粒」,标榜去角质、清洁效果佳,但使用后无法有效回收,易造成环境危害。对此,行政院环保署已于106年公告公告实施「限制含塑胶微粒之化粧品与个人清洁用品制造、输入及贩卖」法规及稽查原则。中市府环保局表示,塑胶微粒标榜可去角质、清洁效果佳,但塑胶微粒具有体积小质量轻等特性,使用后无法有效收集处理,容易污染水体危害环境。法规中明确规范含塑胶微粒的六类化粧品及个人清洁用品,包括洗发用化粧品类、洗脸卸粧用化粧品类、沐浴用化粧品类、香皂类、磨砂膏牙膏等,自今年1月1日起不得制造或输入,7月1日起不得贩售;违反者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51条开罚,属制造(输入)者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属贩卖者处1,200元至6,000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