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违法公告 监委:考虑自动调查
中选会重新公告公投第9案至第15案修正行政院意见书引发争议,监察院日前发函中选会提出四大问题。监委高凤仙说,中选会今回函监院,内容仍然坚持自己没有违法,但现在民众手上的选举公报是有问题的版本,会不会影响投票意愿及公投效力?高凤仙说,距离选举还有几天,看看中选会有无补正动作,把损害降到最低,后续也会考虑针对本案申请自动调查。
高凤仙表示,中选会称16号才提出抗告,但9号就收到北高行裁定书,为何不立即停止印制11月2日的违法公告?中选会在回函中指出,9号收到裁定后,中选会调查至13日止,除了新北市,其他县市的公报都已印好,且已有15县市已将公告送到家户及乡公所,因此回收公报重新印发窒碍难行。高凤仙质疑,「9号收到裁定,就可以不要印、不要发,赶快抗告,为什么有时间却没做?」
高凤仙也问,中选会违法逾期公告,再违反法院裁定将逾期公告登载于选举公报并发放给选举人,是基于主任委员个人决定或由委员会议决议?中选会回应,因为时程紧迫,因此9号收到裁定后没有提到委员会讨论,直到15号才开委员会,决议依法提起抗告。
高凤仙说,中选会今天撤销11月2日的意见书,但相关公告是否及于每个选举人,是最大问题,毕竟不是每个选举人都能接触到电子公报或报纸。高凤仙也说,现在电子公报跟选举人手上的纸本公告内容不一,中选会应该以纸本方式发放更正公告,将更正内容清楚说明,才能让损害降到最低。